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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

作者: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来源: 日期:2012-11-04 04:11:52

  1 、依法行使防洪规划、防洪工程治理与防护、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、组织防汛抗洪等职能。     

  2 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

  3 、了解、掌握、分析气象、雨水情、工情、灾情及其变化情况,及时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
  4 、下达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。

  5 、组织、协调抗洪抢险救灾的有关工作。

  6 、组织防汛安全检查;督导险工险段的处理及水毁工程的修复。

  7 、组织制定各类防御洪水预案和应急措施。

  8 、组织制定水库、河道的洪水调度计划,做好水库、河道的防洪调度工作。

  9 、负责防汛经费、物资的计划、调配与管理。

  10 、组织防汛通讯和信息化建设。

  11 、组织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,开展防汛宣传工作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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