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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山泉水和自备井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对非法开采、经营山泉水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

作者: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来源: 日期:2017-08-09 10:08:00

为规范和整顿非法开采、经营泰山山泉水(井水)行为,保护泰山水资源,涵养泰山植被生态环境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统一部署,2017727日—28日,市山泉水和自备井集中整治办公室组织市水利、工商、公安、泰山区政府、岱岳区政府、泰山景区管委会对泰山周边私采、经营山泉水的61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。

27日上午9时,来自各区、各单位的30名执法人员、9辆执法车辆在市水利和渔业局集合,在短暂动员部署会议后,联合执法行动正式开展。执法人员自泰山抽水蓄能电站向东,沿环山路逐家开展执法行动。执法人员现场对取(卖)水户发放《禁止私采、经营山泉水行为通告》,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送达书面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开采、经营山泉水行为,期间,发放、张贴通告500多份,送达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61份。

通过两天的联合执法行动,对非法开采、经营山泉水现象起到极大的抑制作用,向取(卖)水户宣传非法开采、经营的违法性,绝大部分取(卖)水户表示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决策部署,以后不再非法开采、经营山泉水,同时,对广大市民也宣传、传递了保护泰山水资源的重要性、非法开采、经营山泉水的违法性,从我做起,自觉抵制开采、经营山泉水违法行为,不再购买山泉水!(政策法规科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