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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关于落实优化发展环境监督问责制度工作意见

作者: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来源: 日期:2012-08-29 09:08:51

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大会精神,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,根据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《优化发展环境监督问责工作实施方案》,制定本工作意见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,紧紧围绕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强化监督检查,强化跟踪问效,强化责任追究, 以严明的执纪监督加强发展环境建设,大力推动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工作高效开展,不断提高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水平。

  二、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

  (一)加强优化发展环境阶段性工作的开展

  1 .工作的重点是传达学习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大会精神;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;制定工作方案,研究具体措施,落实工作责任,细化分解任务;结合单位职能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。(8月15日前)

  2 .针对“效率低,政策、承诺兑现差,工作推诿扯皮”等影响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,向部门、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,广泛征求社会对我局的意见和建议,认真梳理汇总,深入查摆剖析。针对本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、服务窗口、直接服务基层的业务科室等重点岗位和人员,开展一次领导点评活动,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应科室站人员会议分别进行点评,形成会议纪要。通过征求意见、开展点评,对查摆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,报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,并通过报纸、网络、宣传栏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。(9月15日前)

  3 .对征求到的意见、查摆出的问题,实行局分管领导、单位负责人整改责任制,由涉及到的岗位、人员逐项挂账销号,局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开展情况、措施落实情况、公开承诺兑现情况、查摆剖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将整改意见向部门、企业进行反馈,整改情况在宣传栏中公示。(10月15日前)

  (二)加强工作作风建设

  全局干部职工 要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,坚决杜绝擅离职守,随意脱岗、串岗、空岗等问题;禁止在工作期间打牌、下棋,上网玩游戏、聊天、购物、看电影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;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、服务承诺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工作补位制等效能制度;对存在态度冷漠、作风粗暴、语言生硬、 工作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、效率低下、拖延不办、 利用职权“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”等行为或问题,发现一起,严肃处理一起,绝不姑息。(8月、9月、11月上旬)

  (三)认真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制度规定

  坚决做到未经市优化办备案不到企业检查、收费;认真落实“首次不罚”、行政执法资格备案等制度;认真执行罚缴分离、收支两条线规定;杜绝越权乱执法、违反规定执法、随意执法等问题;杜绝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、罚款指标,将收费、罚款同个人奖惩待遇挂钩等问题。(9月)

  (四)加强对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

  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对中央和省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不坚决、执行不力、落实不到位的问题;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时间、条件、程序、标准等实施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的行为;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搭车收费、强行服务收费,或要求企业、个人 接受指定服务或购买指定商品的行为;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企业报销各种费用,或者索取、收受企业、个人财物的行为;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要求企业赞助、资助、捐献财物或向各种社团组织赞助、资助、捐献财物的行为;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要求企业参加各种学会、研究会、协会等组织并收费的行为;是否存在利用培训、考核、评比、表彰、达标等乱收费的行为;是否存在长期无偿占用、借用企业财物的行为等。(8 — 12 月)

  三、监督检查方式

  (一)检查督导。 根据优化发展环境各阶段性工作部署,局领导小组采取听取汇报、查看资料和现场等方式,加强对局机关科室、局属单位动员部署、查摆剖析、集中整改、建章立制等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,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,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。

  (二)明察暗访。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抽查 暗访,重点查纠冷、横、硬、懒、散、慢和聊天、玩游戏等不良行为,暗访采集的信息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局党委。

  (三)受理投诉。 通过报纸、网络、电视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,畅通举报渠道,及时受理各类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。对经查属实的损害发展环境问题,严格责任追究。